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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关于发布“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产后领域)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关于发布“十五”国家重大
科技专项“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产后领域)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恢复和持续提高我国粮食增产能力,并为农民增收提供有效科技支撑,科技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决定启动并联合组织实施“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为紧密配合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实施,针对我国三大平原三大作物减少产后数量和质量损失的重大技术问题,以逐步构建和完善我国农户安全储粮技术体系和国家粮库生态储粮技术体系为目标,“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专项在“三大作物产后减损增效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设置了三个课题,即“十七、减少长江中下游稻谷、华北小麦、东北玉米农户储藏损失技术集成与示范”、“十八、稻谷高效干燥与玉米储运减损增效技术开发与示范”、“十九、稻谷、小麦、玉米保质储藏与虫霉监测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在长江中下游平原(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四川等五省)、华北平原(河北、河南、山东等三省)、东北平原(黑龙江、吉林、辽宁等三省)的水稻、小麦、玉米主产区进行农户储粮减损增效先进适用技术组装集成和示范推广,以及开展国库储粮保质共性技术攻关创新。现公布该专项产后领域三个课题申报指南和有关申报要求,请各有关省级粮食局积极配合本专项的实施工作,指导课题申报,积极推荐具有科研实力、前期工作扎实资信良好的有关科研单位申报课题。
  一、课题申请单位
  (一)须具有与相应课题紧密相关的粮食储藏应用性基础研究或前期研究,在粮食储藏科技方面近几年具有多项科研成果和具有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及产业化实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外资企业)均可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能为课题集成示范及其它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及必要的配套自筹资金,承担以往粮食行业国家科技项目具有良好业绩;
  (三)长期从事农村储粮科技服务的单位将优先考虑;鼓励具备实力的中央级科研单位联合有关区域性科研单位申报课题;在实施中能产生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产业化前景好,有与课题紧密联系和实质性的前期工作基础的单位将优先考虑;
  (四)提供的申请书内容真实可靠,需提供相应课题有关前期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
  二、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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