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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告2004年第2号——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50个县2001至2002年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署公告2004年第2号
(总第03号)


  为促进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3年10月至2004年2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50个县2001至2002年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这次审计调查的50个县中,西部17个县、中部24个县、东部9个县,调查资金总额49.5亿元,主要包括:支援农村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农林水气基本建设、农林水气科技三项费和用于村民委员会的其他支出等资金。从总体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加,管理加强,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50个县2002年财政支农资金投入27.57亿元,县均5514万元,平均比上年增长25.8%,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16.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投入比上年增长36.5%。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市(地)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低,县本级财政压力大。
  50个县所在的17个省、市和38个市(地)本级财政2002年对支农的资金投入,均低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其中,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平均比上年增长3.5%,低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5个百分点;市(地)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平均比上年增长7.4%,低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0.9个百分点。2002年50个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中,中央投入占50.8%,县本级投入占23.3%(东部县占45%,中部县占21%,西部县占14%),而省、市(地)级投入分别仅占19.5%和6.4%。县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体增加,2002年比上年增长17.2%。其中:23个县一般预算收入和县本级支农投入均增加;15个县一般预算收入减少而县本级支农投入增加;9个县一般预算收入增加而县本级支农投入却减少;3个县一般预算收入和县本级支农投入均减少。
  (二)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财政支农资金除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外,县以上各级农、林、水等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县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县级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的部门有计委(发展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国土局、交通局等十多个,时常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不仅投入重复,使用分散,而且造成资金管理成本高。如黑龙江省宾县2002年上级拨入支农资金32项,其中农业16项(由6个部门拨付)、林业7项、水利12项(由5个部门拨付)、农机3项;这些项目中投资额小于10万元的有22项,最少的一项仅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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