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星火学校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启动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星办字[2004]5号)的要求,各省(区、市)星火学校建设规划已经基本完成,工作进展整体态势良好。为进一步推动星火学校建设工作,科技部星火办决定组织2004年度星火学校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4年度星火学校评审认定结果报送备案的内容和时间
备案内容包括2004年组织认定的星火学校清单(注明排序情况,加盖省科技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和星火学校评审认定报告(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情况、认定情况等,加盖省科技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要求于8月15日前报送科技部农村中心。
二、关于2004年度星火学校培训项目的申报
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星火学校评审结果排序,以前五位为申报单位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内容原则不要超出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五项工程所规定的范围,申报题目为“×××(培训内容)培训”。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程序,于8月15日前将填好《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连同电子文件,报送科技部农村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