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发布“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开发”等项目指南的通知
(卫科教规划便函[2004]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攻关计划的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完成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开发”、“社区卫生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研究”及“临床介入、影像学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的论证工作,并获批准立项。现将项目指南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组织课题的申报。课题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同时,鼓励医疗、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请人:
1、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
2、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研究基础,从事与所申请的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两年以上。申请人用于所申请的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50%的工作时间。
3、申请人年龄,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5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科技攻关课题,已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课题的,不能再申报。
三、课题要求:应围绕项目指南申报课题,超出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按单位组织申报课题,不受理个人申请。申报课题要有科学的课题设计、创新的研究思路,先进的研究内容、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
四、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普通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课题申请书(封面格式及提纲见附件)一式十五份,须在2004年7月31日前寄(送)到受理单位(详见附件),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受理单位电子信箱。
五、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六、项目申报指南同时在我部网址发布(卫生部网址:http://www.moh.gov.cn)
附件:1、申请书封面(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