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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七)本通知将通过全国中医药邮件系统同时发送各省(区、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所附调查表可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atcm.gov.cn)下载。
  (八)在调研工作实施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研工作小组或有关部门联系。
  1.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研工作小组联系人及电话
  刘群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5955972或65063322转6714;
  王居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
  联系电话:010—66086387或66087205。
  2.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研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
  朱佳卿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联系电话:010—64006157或64014411转3230。
  附件:1.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查表(略)
  2.民族医药情况调研专题报告提纲
  3.全国民族医药情况调研工作小组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2:

民族医药情况调研专题报告提纲

  一、民族医药发展现状
  (一)当地民族医药发展基本状况
  1、民族医药机构情况。主要反映独立设置的民族医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的综合情况,并对机构性质、等级、规模、功能、业务水平、运行与效益等情况以及机构中的人员规模与结构(主要指人员的民族医药专业类别情况,如藏、蒙、维、傣,下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2、非民族医药机构开展民族医药工作情况介绍。主要反映机构的分布情况,人员规模与结构情况,工作范围和效益情况等,以及开展的民族医医疗服务、民族医药研究开发、民族医药人员培养、民族医药文献整理等有关情况。
  3、散在民间的民族医药活动情况。主要反映在少数民族中流传至今、且仍在民间沿袭使用的民族医药情况,包括民族医药名称、主要特点、应用范围与效果、人员情况、研究开发情况等。
  4、民族医药继续教育情况。主要是名老民族医带徒情况和相关民族医药的传承情况。
  5、民族医药基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民族医药或有关的GAP基地、GCP基地建设情况,国家级或省部局级科研实验室、科研实验动物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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