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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七、各城市医疗废物环保监管机构与人员情况
  是否将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机构的名称?并提供人员名单和电话。

  附件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检查提纲

  一、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转发,并组织了学习和宣贯。
  二、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城市地区是否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地区,是否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了过渡期方案。
  三、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是否已经制定,实施情况如何。
  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制定并执行了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是否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况。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管理。
  七、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暂时贮存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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