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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汇阳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4]89号)


四川证监局:
  你局《关于补报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材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张剑、陈勇、赵洪江、陈勋、朱安珍、邱登勇等6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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