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局主要行政许可事项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是烟草行业行政许可的终端。各县级局要通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作好对卷烟零售户的管理与服务,提高零售户对烟草公司的依存度和满意度。
各级烟草专卖局内设部门作为审批事项的具体承担者,其部门职能要与所承担的审批事项相一致,对于不一致之处,应尽快予以调整。
关于22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各级烟草专卖局权限划分见附件(其中1项已由国烟办(2004)555号文下发)。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建设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对于烟草行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本着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着力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首先要规范审批程序,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许可的环节、时限以及行政许可的做出等以正式文件及固定文书格式等加以规范。国家局正在抓紧制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完善烟草行业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的行政许可文书。待文件正式下发后,各级烟草专卖局应按统一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办理具体审批事项,不得因人而异。行政许可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时限、审批结果应当公开。相对人对行政许可提出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做出说明,并告知相对人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各级烟草专卖局作为审批机关对行政许可对象有监管职责,不能只管审批,不管监管。要积极履行对行政许可对象的监管职责,对行政许可对象是否真正享有相关的权利、是否在取得许可的设定范围内活动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对行政许可对象超越许可范围活动、拒不接受审批机关监管等行为,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收回、撤消该项行政许可,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于不履行监管义务、监管不力的,要依照规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法审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加强对审批的制约监督。各级烟草专卖局对本级有权审批的项目,要逐项进行研究,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加强监督制约的措施,形成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