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关于加强正面报道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正面报道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建办宣[2004]7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以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从事建设行业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新闻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建设部党组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在宣传报道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推进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报道,提供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希望各地建设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发挥从事建设行业宣传报道工作同志的积极性,倍加珍惜当前城乡规划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贴近行业、贴近社会、贴近群众,以经济建设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刻画出更多时代需要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推动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建设报作为建设部主管的行业报纸,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行业关心的问题,做好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建设部舆论阵的主流意识和行业窗口的重要信息桥梁作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