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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提供森林资源核算基础资料的通知

  对于有关森林生态功能监测物理技术数据、评价数据及相关资料,只要求提供现有历年原始资料,辅以必要的资料说明。
  第二步:通过资料研究分析及初步核算,对缺口资料,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补充性抽样调查。
  五、数据质量控制
  (一)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调查工作全过程,各地和各相关司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搜集与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数据的质量。
  (二)确保调查范围不重不漏,资料所属时期准确,调查内容全面、真实。
  (三)在提供与填报有关森林资源或产品的价格、成本、相关税费资料时,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法人单位,必须指派专职会计人员,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
  (四)以搜集提供现有资料为主,辅以填制调查表,尽量减少数据加工工作量及加工过程,现有资料有的数据就不必填制调查表,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原始性与结构性。
  附:1、调查表(略)
  2、调查表主要指标解释

  附2:

调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培育成本:指在幼龄林龄期、中龄林龄期,从采集种子开始,经过育苗、更新造林、森林培育和保护管理等多个生产环节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1)造林费:含造林地调查设计、整地栽植、补植和幼林抚育等项作业所发生的费用;(2)成林抚育费;(3)森林管理费:包括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费等。间接成本包括:(1)营林设施费;(2)各种实验费;(3)营林调查设计费;(4)其他管理业务费等。根据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的性质,可将其划分为料、工、费。
  料指直接成本范畴的,在造育林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物料,具体包括种子、树苗、原材料与辅助材料及其他直接材料等。
  工指直接成本范畴的,从事造育林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费指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范畴的,料、工以外的,从事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所发生的经常性支出费用,具体包括直接职工福利费、制造费用与管理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间接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土地开发费分摊及其他间接费用)等。
  2、单位公顷培育成本:指在核算期(一年)内,在幼龄林或中龄林面积上发生的培育成本总额除以相应培育面积的价值。可具体划分为料、工、费。
  注:填制调查表时,建议以2003年度为核算期。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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