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进东北地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作用,推进东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对于东北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又需要支持的特色产品,如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白酒等工业产品,加大发证工作力度,在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办理各种手续。对钢材、水泥、电线电缆、铝型材、铜管材等国家产业政策控制的重要工业产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效率低下以及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大无证查处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保护获证企业的利益。加强对东北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支持东北食品工业发展。
六、加强东北地区计量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在东北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辽宁、吉林、黑龙江10项省级最高计量标准装置,提升东北三省计量测试能力和水平。支持在东北三省分别建立燃气仪表、分析仪器、精密量仪三个计量产品国家质检中心,培训计量科研和管理骨干人员。在质检系统信息化建设中,优先在东北三省局试点运行计量管理子系统。以东北大中型企业和高能耗企业为重点,扶持建立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自主管理计量工作的自律机制;开展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工作,争取每年有200家东北企业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每年新增30家东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发挥东北三省大中型企业计量检测能力较强的优势,推动其面向社会开展计量检测服务,鼓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与大中型企业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合作,建立计量校准机构和公正计量站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七、促进提高东北制造业标准水平。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帮助东北转型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促进《2005~2007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和《车用乙醇汽油》在东北三省的实施,培育东北地区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优势的机床、输变电设备、石化、冶矿等新型装备制造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建设一批信息化应用的制造业标准示范企业和标准示范区域,并通过辐射提升整个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对东北地区企业参加ISO/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引导、支持和服务,及时提供ISO/IEC的有关信息。吸收东北地区更多企业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建立与东北三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标准专门目录,进行专门审查,及时修订有关标准,以满足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