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健中心使用的设备要办理《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加强保健中心设备的管理。放射科全套设备、心电图机、血压表、身高体重计、B超设备、紫外线灯、血球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酶标仪、天平、氧气瓶、免疫系统检测仪器、体温计等仪器设备,需按期进行国家年审并取得有效证明文书,确保设备的准确有效。
(四)各保健中心销售保健药盒等要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向出境人员强行推销。保健中心所用保健药盒应向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经总局考核批准的保健药盒制作单位购买,不得向其他单位购买药盒。鉴于总局去年考核批准的制作保健药盒的单位正在完善手续,在尚未完善手续之前,各保健中心停止购进保健药盒。
(五)质检系统有关药品、试剂、疫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并依法经营,参与市场竞争;不允许垄断经营,更不能强买强卖。
(六)质检系统制作保健药盒的单位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总局经过考核批准后指定保健药盒的制作单位(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各直属局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保健中心机构、人员、工作质量、财务、药械进货渠道的管理,立即对所管辖的保健中心和承担保健中心职能的单位进行统一整顿整合,优化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将达标和未达标保健中心及单位的名单在11月底之前上报总局,对未达标保健中心及单位提出整合整改方案报总局。各局在清理整顿后填写《保健中心(含体检和预防接种机构)清理整顿后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在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公告通知栏下载),将各局保健中心机构、人员、仪器设备、业务用房面积等情况汇总,将汇总表电子版在11月底前上报总局(邮箱地址:zhuzy@aqsiq.gov.cn)。各保健中心待清理整顿和考核验收后,按照总局《关于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改革。
附件1: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设置最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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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基本要求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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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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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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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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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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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费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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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税务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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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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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室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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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床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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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内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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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科(皮肤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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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五官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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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妇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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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影像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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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放射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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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超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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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心电图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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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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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常规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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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化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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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免疫实验室 │具备艾滋病初筛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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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微生物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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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辅助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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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血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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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消毒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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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防接种室(治疗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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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咨询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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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签证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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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业岗位人员(总数≥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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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科1人 │人员必须具备三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
├──┼─────────────────┤。各专业岗位主检人员应为中级职称以上。 │
│2 │外科1人 │ │
├──┼─────────────────┤ │
│3 │五官科1人 │ │
├──┼─────────────────┤ │
│4 │妇科1人 │ │
├──┼─────────────────┤ │
│5 │放射科1人 │ │
├──┼─────────────────┤ │
│6 │B超室1人 │ │
├──┼─────────────────┤ │
│7 │心电图室1人 │ │
├──┼─────────────────┤ │
│8 │预防接种室(治疗室)1人 │ │
├──┼─────────────────┼────────────────────┤
│9 │实验室不少于3人 │人员必须具备两证:毕业证、资格证。至少1 │
│ │ │人为中级职称以上,艾滋病实验室按有关规定│
│ │ │办理。 │
├──┼─────────────────┼────────────────────┤
│10 │咨询室1人 │工作量较小的可以1人2岗。 │
├──┼─────────────────┤ │
│11 │签证室 │ │
├──┴─────────────────┼────────────────────┤
│ │1.基本设备是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
│ 四、基本设备 │2.相配套的辅助设备或器材不一一列举。3.│
│ │不限制各单位购置较先进的设备和数量。4. │
│ │所有设备必须都能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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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光机(200毫安以上) │确保透视、拍片质量;保障检查者和受检者安│
│ │ │全。 │
├──┼─────────────────┼────────────────────┤
│2 │B超 │输出声强小于10mW/平方厘米;探测深度大于│
│ │ │150mm;盲区小于8mm。 │
├──┼─────────────────┼────────────────────┤
│3 │心电图机 │ │
├──┼─────────────────┼────────────────────┤
│4 │生化分析仪 │ │
├──┼─────────────────┼────────────────────┤
│5 │酶标分析仪 │ │
├──┼─────────────────┼────────────────────┤
│6 │洗板机 │ │
├──┼─────────────────┼────────────────────┤
│7 │恒温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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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浴振荡器 │ │
├──┼─────────────────┼────────────────────┤
│9 │尿常规分析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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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血球计数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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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压灭菌设备 │ │
├──┼─────────────────┼────────────────────┤
│12 │普通冰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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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低温冰箱(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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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超净工作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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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显微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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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离心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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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针头毁形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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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 │ │
├──┼─────────────────┼────────────────────┤
│19 │与科室设置相配套的辅助检查设备,如│ │
│ │血压计、身高体重仪、五官科检查器械│ │
│ │、诊疗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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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与预防接种相配套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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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筑、设施和环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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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科室应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 │
│ │平方米,检验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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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 │
│ │区域划分,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 │
│ │洁相对分开。地面装修应使用防滑、防│ │
│ │噪音材料,墙面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 │
│ │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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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 │
│ │卫生、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 │
│ │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 │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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