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中国国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160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480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个省(区、市)每一年龄组抽样100人,总样本量为80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每个省(区、市)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为7200人,全国共计223200人。
(三)抽样原则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六、监测经费
(一)国家体育总局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二)各省(区、市)和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的地(市)应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配发的体质监测器材。
八、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