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膜下滴灌设备补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05]32号)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设备,做好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助的试点工作,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我们制定了《膜下滴灌设备补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膜下滴灌设备补助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设备,推动农业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农业部从2005年起,开展对农民购买膜下滴灌设备进行补助试点工作。为做好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补助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公开,指补助政策、办法公开,补助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等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助政策等信息。
公正,指资金分配、设备采购、补助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公正确定享受补助的农民名单。享受补助的农民名单在项目区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农民直接受益,做到资金到位,设备到位,服务到位,使补助的膜下滴灌设备切实在生产中发挥作用。
第三条 选择在基层政府和农民积极性高,农作物区域优势明显,节水效果好,并且土地平整、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区试点。原则上以村(连队)为单位,示范区相对集中连片。
第二章 补助受益对象、种类
第四条 补助受益对象为项目区农民。
第五条 补助的膜下滴灌设备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符合农业灌溉用产品国家标准。主要补贴公用部分(首部、干管、支管等),户用部分(毛管等)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操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补助资金的申报与下达
第六条 根据农业部下达的项目指南,由省农业厅申报项目和编制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实施区域和规模、补助膜下滴灌设备种类和规格、补助标准、补助设备数量、补助资金结算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