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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公安部做好2005足球比赛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对球迷闹事和赛风赛纪问题突出的赛区,中国足球协会和有关公安机关要及时提出警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取消赛区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足球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体育部门要依法治理足球环境,切实提高足球竞赛的管理水平。要改进裁判员的培训、选派办法,完善监督和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保障裁判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加强足球俱乐部及其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职业道德,引导其既敢于拼搏、勇于进取,又尊重对手、尊重裁、尊重观众,正确对待比赛结果,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判罚,坚决抵制“打假球”、赌球行为。
  要坚决纠正管理松弛、处罚不力的问题,对比赛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加强赛场安全管理
  承办足球比赛的地区要把足球比赛纳入当地社会安全管理体系中。体育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确定为足球比赛场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举办足球比赛体育场的建筑质量、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迅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地方体育部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足球比赛安全责任,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赛事举办单位要在公安机关、体育部门指导下,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障足球比赛的安全。
  地方公安机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足球比赛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协助体育部门维护赛场治安、交通秩序。要严厉打击扰乱比赛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赌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制定完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做好警务保障。在发生少数球迷闹事等突发事件时,要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有效制止赛场斗殴、罢赛等恶劣恶劣事件。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足球比赛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观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教育广大观众文明观看比赛,理智对待胜负,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做文明观众。要加强对球迷组织的管理,引导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明啦啦队和赛场志愿者组织,倡导赛场文明,维护赛场秩序。体育部门要改进和完善“文明赛区”的评选工作,引导和推动“文明赛区”的建设;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的地方,要建议有关方面坚决取消有关精神文明称号评选资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和记者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新闻单位和记者要遵守职业道理,严格执行新闻从业规定和纪律,以对社会负责、对体育事业负责的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积极的、向上的、有利于团结和稳定的、有利于足球事业健康发展的报道方面。严禁虚假新闻、恶意炒作等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宣传报道,严禁传播赌球信息。对违规违纪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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