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2年3月1日)废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5年第11号)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程序和管理基本要求的一致性和认证的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第67号)的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现予以公告。本规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二00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OG—001:2005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005-06-01发布 2005-06-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依据标准
4.认证程序
5.认证后的管理
6.认证证书、标志和标识
7.认证收费
1.目的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程序和管理基本要求的一致性和认证的有效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的认证活动。
3.依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