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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5.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业务交接、内外对账、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风险防范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保证国库资金安全。在代理乡镇国库业务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预算资金损失或经济案件,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代理乡镇国库的经办人员、国库部门负责人(或国库会计主管)和国库主任(国库副主任或总会计)应承担的责任。
  7.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国库要求,严格会计核算手续,准确、及时上报各类通讯文件,上划上级预算收入资金,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资料等。
  8.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每年对辖内国库经收业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送上级国库部门。
  9.采取多项措施,提高代理乡镇国库人员的国库业务水平,保持国库人员的稳定,如确需变动,必须报经甲方批准。
  10.每年年度终了,乙方必须在下一年度1月5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向甲方报告上年度的代理情况,以便甲方进行年审。
  11.乙方要及时将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等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报甲方备案。
  12.乙方在代理乡镇国库期间违反规定办理业务的处罚标准,按《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一)依法对乙方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实行垂直领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负责对乙方代理乡镇国库业务进行年审。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年审材料后,在10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年审意见。
  (三)将有关财税政策方面的文件及时转发给乙方,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四)采取多种形式对乙方国库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五)协调解决代理乡镇国库业务中遇到的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各地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根据当地情况协商制定,并由地方财政支付。
  (二)一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新的协议书。新协议书签订前,仍按原协议的规定履行。
  (三)乙方要求退出代理业务的,须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
  (四)甲方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年审期间,不论乙方年审是否合格,其乡镇国库业务仍由乙方办理。若乙方在年审结束后被撤销或注销,在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前,乙方不得违反代理协议书。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规定变更,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修订本协议书。
  (六)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审批行及其上级行依有关规定撤销或注销乙方的代理乡镇国库业务资格之日止。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送审批行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5
  ________年度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年审登记表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年审编号:

  ┏━━━━━━━━━━━━━━━━━━━━━┓
  ┃代理乡镇国库名称:            ┃
  ┣━━━━━━━━━━━━━━━━━━━━━┫
  ┃代理行名称:               ┃
  ┣━━━━━━━━━━━━━━━━━━━━━┫
  ┃初始代理年度:  年           ┃
  ┣━━━━━━━━━━━━━━━━━━━━━┫
  ┃代理行提交年审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
  ┣━━━━┳━━━━━━━━━━━━━━━━┫
  ┃代理行 ┃                ┃
  ┃曾受过 ┃                ┃
  ┃何种奖 ┃                ┃
  ┃ 励  ┃                ┃
  ┗━━━━┻━━━━━━━━━━━━━━━━┛

  续表

  ┏━━━━┳━━━━━━━━━━━━━━━━━━━━━━━━━━━━━━┓
  ┃代理行 ┃                              ┃
  ┃曾受过 ┃                              ┃
  ┃何种处 ┃                              ┃
  ┃ 罚  ┃                              ┃
  ┣━━━━┻━━━━━┳━━━━━━━━━┳━━━━━━━━━━━━━━┫
  ┃  代理乡镇国库  ┃  代理乡镇国库 ┃  代理行         ┃
  ┃  部门负责人   ┃  主任或副主任 ┃  (公章)         ┃
  ┃  (签字)     ┃  (签字)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审定日期:  年 月  日              ┃
  ┣━━━━┳━━━━━━━━━━━━━━━━━━━━━━━━━━━━━━┫
  ┃年审  ┃                              ┃
  ┃意见  ┃                              ┃
  ┣━━━━┻━━━━━━━━━━━━━━━━━━━━━━━━━━━━━━┫
  ┃年审结论:                              ┃
  ┣━━━━━━━━━━━━━━━━━━━━━━━━━━━━━━━━━━━┫
  ┃负责年审的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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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人   ┃ 人民银行国库 ┃ 人民银行国库 ┃  人民银行  ┃
  ┃  (签字)   ┃  负责人   ┃ 主任或副主任 ┃  (公章)   ┃
  ┃        ┃  (签字)   ┃  (签字)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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