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击欺诈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一是检查二手车经营者,包括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是否提供了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以及行驶公里数、报废期限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二是检查二手车和汽车、摩托车经营活动中的商标广告是否合法,有无虚假和误导宣传的行为。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负责牵头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督办,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二)摸清底数,有的放矢。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前期准备阶段组织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的二手车交易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的基本情况,查找突出问题,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检查,打防结合。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市场巡查相结合,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要求逐一落实到市场巡查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不留死角。二是专项整治与市场商品质量监测相结合,充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对易造成人身伤害及假冒伪劣严重的汽车、摩托车配件进行重点监测,如刹车片、刹车油、轮胎等。发现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检查、监测结果,以及查处的大要案件,要适时在市场或媒体中进行曝光、警示。
(四)多方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一是要加强同公安、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在二手车的检查和汽车、摩托车配件质量鉴定等方面取得支持和协助。二是充分调动汽车及其配件生产企业,以及有关汽车行业组织的积极性,让他们提供有关案件线索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式方法,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同时,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注重专项整治实效。一是要督促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入场经营者建立商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是要强化有关市场监管措施,如市场巡查制度、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及不合格汽车、摩托车配件的退市制度等。三是要与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合力,齐抓共管。
四、专项整治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