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四)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这次总结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林业普法工作的经验做法,使林业普法工作声势更大,影响更广,重视程度更高,进而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附件:1、“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2、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标准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

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标准


  为了总结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结验收。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或明确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
  2、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每年按照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或要点,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保障措施
  1、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2、普法宣传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
  3、及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四五”普法有关文件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主动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普法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编辑印发普法宣传教育材料。编辑辅导教材、印发小册子、制作挂图等。
  5、及时认真总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采取鼓励办法,及时推广典型经验。
  6、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情况。按要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定期按目标责任制进行考察、考核,达到工作实效。
  7、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奖惩制度,并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8、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有效促进普法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普法教育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