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3-2 拟发行融资券的规模、期限和利率确定方式
3-3 发行期
3-4 本息偿还的时间、方式
3-5 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3-6 发行对象
3-7 投资风险提示
3-8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公布的其他事项
附录 发行方案
四、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行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全文
附录一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报告期内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附录二 注册会计师关于报告期内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的补充意见
六、法律意见书
附录 律师工作报告
七、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九、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9-1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9-2 承销团成员签订的承销团协议
9-3 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及其所在机构的从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由该机构盖章确认)
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及有关当事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发行人有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的义务。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