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322号)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神华基[2004]467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关于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