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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297号)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营口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审的请示》(华电营办字[2004]85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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