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标签制度落实情况,种子调拨、入库和播种前、苗木出圃前的质量检验和检疫等;良种使用、栽植苗木质量等级以及为完成2005年造林任务的种苗储备情况等。
(三)造林施工质量
实地检查按设计施工情况,包括实际造林地块与设计是否相符、整地、栽植方式、株行距、混交方式、苗木质量等级以及树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抚育管理措施有无落实等,并现场检查成活情况。施工队伍及人员情况,包括队伍资质管理、技术培训等。
(四)营造林质量管理
主要检查各省营造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机构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注意发现造林质量管理的有效办法等。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以省为单位,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自检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前两年造林质量检查情况,我局将派10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及内蒙古、吉林、龙江森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个省级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余16个省级单位进行全面自查。
重点抽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了解掌握抽查单位造林质量管理情况基础上,每个单位抽取2~3个县级单位检查作业设计、种苗和造林施工质量、种苗生产和流通情况。检查组从被抽中的县级单位随机抽取8~10个人工造林小班查看作业设计资料,对2~3个小班施工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了解施工作业质量;自查省级单位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检查。请认真填写好造林质量调查表一、表二和表三。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自定,每组检查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
六、工作要求
各抽查组和自检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本次检查活动。
(一)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深入实际、注重实效、掌握实情,真正做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填实数据,收齐资料,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成员要始终坚持“两个务必”,按照我局“六不准”的要求,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