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做好主办券商相互委托股份确权业务的补充通知

  以下为股份过户业务受让方资料。
  股东全称、股东证件号码需要修改时,对于股份登记业务,需要把投资者新证件号码与新姓名填写在S_ZJHM和S_GDXM两个字段;对股份部分确权业务,除填写S_ZJHM和S_GDXM字段外,还需填写S_SRGS字段。

┏━━┯━━━┯━━━━━━━━━┯━━━━┯━━┯━━━━━━━━┓
┃序号│字段名│   字段描述   │数据类型│长度│    备注   ┃
┠──┼───┼─────────┼────┼──┼────────┨
┃ 17│S_SRGS│受让股数/确权股数 │   N │ 12│        ┃
┠──┼───┼─────────┼────┼──┼────────┨
┃ 18│S_ZJHM│证件号码     │   C │ 30│        ┃
┠──┼───┼─────────┼────┼──┼────────┨
┃ 19│S_GDXM│股东姓名     │   C │ 60│        ┃
┗━━┷━━━┷━━━━━━━━━┷━━━━┷━━┷━━━━━━━━┛


  附件三:

代办股份转托管申请函



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主办券商):
  我公司下属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办理确权业务中,如下客户因转托管转错席位。现需进行股份转托管,请协助确认该股份。

┏━━━━┯━━━━┯━━━━┯━━━━┯━━┯━━━━━┯━━━━┓
┃股份名称│股份转让│ 姓名/ │证件号码│股数│错误托管席│正确托管┃
┃    │帐户  │单位全称│    │  │位号码  │席位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如果以上股份转托管产生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