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共青团中央国务院
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年
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教育厅(教委)、版权局、团委、纠风办、“扫黄”办:
为遏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猖獗势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共青团中央、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2004年秋季在国开展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版权行政部门、团委及纠风办共同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一)检查图书批发市场、零售单位和连锁门店等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含自考教材)的单位;查处以买卖书号方式出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发行、印刷单位。此项工作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
(二)清查各类学校(含自学考试助学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读物情况,查处订购、使用、非法编印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教育单位及责任人。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摊)以及校办印刷单位是重点清查区域。此项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三)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
著作权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此项工作由版权行政部门负责。
(四)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与检查,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督办大案要案。此项工作由“扫黄”办负责。
(五)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从严查处阻碍、干扰案件查办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扫黄”办、教育行政部门、版权行政部门、团委、纠风办共同负责。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