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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司法部等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先进集体、进城务工青年良师益友及“千校百万”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在逐级选拔、推荐、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向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先进集体、进城务工青年良师益友和“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社会各界可直接向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地方和行业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由所推荐的省级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和中央部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分别审核考察,全国杰出进城务工青年候选人由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工作组审核。最后,由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产生评选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全国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评选工作进展情况。
  2.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应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推荐候选集体、个人的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10份)以及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候选人事迹材料简介(500字左右,一式10份),务必于2004年12月24日之前报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第四届全国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推荐名额分配(略)
  2.全国进城务工青年用工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略)
  3.全国进城务工青年良师益友推荐名额分配(略)
  4.全国“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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