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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印发《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建设符合国家要求和审计实际情况的安全保密系统,建立必要的数据备份、应急恢复机制。
  (四)培养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审计队伍。
  ——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搞好第二轮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全员普及培训,力争四年内规定条件的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继续开展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到2007年,通过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达到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总人数的15%以上。在中级骨干中遴选优秀人才,强化培养,形成计算机审计专家队伍。
  ——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算机技术和应用专项培训,提高应用水平,提高系统运行、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审计信息化的标准、规范。
  ——审计署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审计应用、数据库、网络、安全的标准规范,保障审计信息系统有序建设、有效运行、规范管理。
  ——按照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对规范审计管理和审计行为的要求,适时修订有关审计准则。
  ——审计署组织制定计算机审计项目审计准则,规范审计程序,明确质量责任。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领导。
  审计署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和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审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标准规范,保证审计信息化应用技术的适用性、先进性和一致性。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省级审计机关要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依照审计署总体规划和相关设计方案,组织好本行政区的信息化建设,引导市县审计机关开展计算机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讲求实效。
  (二)提高对推进审计信息化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审计信息化是一项涉及审计观念转变、方式转变、干部队伍结构转变、人员知识结构转变的深刻革命,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审计业务人员、审计管理人员都要自觉学习,积极实践,尽快适应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信息化。
  以审计业务和管理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为重点,整合人力、财力资源,通盘构架、整体设计开发骨干应用系统,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
  省级和中心城市审计机关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申报地方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署要在2004年底前,优质高效地完成金审工程一期的建设,接受国家验收。及时启动二期申报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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