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所国家
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4]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布。
附件:1.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