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特约通讯员管理办法
中国安全生产报特约通讯员登记表
中国安全生产报通讯员登记表
中国安全生产报驻各地记者站通讯录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安全生产报特约通讯员管理办法
(安报通字[2004]14号)
各部、室、处,各记者站,各位特约通讯员:
为加强本报记者通讯员队伍建设,发挥特约通讯员的工作优势,规范对特约通讯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任用条件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热爱新闻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熟悉本单位或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能独立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三)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组织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通讯员队伍开展通讯报道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为本报采写稿件,每月至少发稿2篇(包括新闻图片、言论等)。
(二)组建通讯员网络,推动通讯报道工作。
(三)为本报撰写内参稿件。
(四)注意和发现重要新闻线索,及时向编辑部反映。
(五)帮助本单位抓好报纸的宣传工作,帮助报社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六)经常了解并向编辑部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
三、聘任事项
(一)特约通讯员可通过单位推荐并经本人同意或自荐,填写特约通讯员登记表,经报社审核批准后发给本报特约通讯员证,此证为开展采访活动时的身份证明。
(二)特约通讯员根据需要,可由编辑部直接聘任,也可由本报驻省记者站聘任。特约通讯员证由报社统一制发。
(三)聘期一般为二年,聘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予解聘;对工作单位变动和长期完不成任务的,聘期满后将不再续聘。
四、管理和服务
(一)经考核聘用的特约通讯员,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原则上实行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