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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意见

  (十一)丰富劳动保障宣传方式。要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提供报道线索,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善于利用互联网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社区平台的宣传作用。要多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作一批反映劳动保障工作主旋律的影视作品和歌曲、相声、小品等曲艺节目,力争在媒体黄金时间和重要文艺栏目播出;还可举办大型专题文艺晚会、书法、摄影比赛和征文活动等。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把劳动保障政策全面、及时、准确、形象地宣传给职工群众。
  (十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要按照内外有别、于我有利的原则,根据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和外国人的接受方式,开展劳动保障对外宣传工作,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树立我国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能力建设,把劳动保障宣传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十三)重视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养。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兼)职宣传联络员,是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宣传联络员队伍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短训班、召开交流会、派宣传联络员到新闻单位实习、与记者合作完成报道任务等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宣传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部里计划在两三年内,将地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宣传联络员培训一遍。
  (十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推动机制,通过每年召开全国性的宣传工作座谈会或研讨会等方式,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动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不断发展。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促进本地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实施宣传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宣传工作纳入业务考核体系,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部里准备从今年开始,每半年对全系统宣传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各地要及时提供情况。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联合设立奖项,面向中外各大新闻媒体及其记者进行评选,同时开展对劳动保障系统宣传工作的表彰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引入市场机制,善于借助外部力量,与知名作家、编导、制片和优秀企业家合作,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在公众性、社会性宣传项目中,逐步实现市场化、产业化运作。
  (十五)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是宣传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宣传工作者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按照“三贴近”的要求,深入劳动保障工作一线,深入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在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和要求,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有的放矢地进行劳动保障宣传,真正使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在职工群众中产生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增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坚持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原则,求真务实,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能制造假新闻、假典型。要坚持有利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原则,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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