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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巴基斯坦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二)包装厂管理
  1.芒果须在M/S Questpack Pakistan (Pvt) Ltd.包装厂(见第四条)加工包装,且在MINFAL的严格监管条件下进行。
  2.输华芒果在采摘后,应使用经中方核准的杀菌剂进行处理,以杀灭煤炱病等病害。
  3.芒果须经过严格的人工选果、水洗、杀菌、烘干、打蜡等工序。
  4.芒果须经过48℃持续1小时的热水处理。
  5.加工包装过程中,剔除果皮状况和颜色不正常的果实和果实表面的虫体。
  6.芒果不得带有土壤、昆虫、螨类、软体动物、烂果和植物残体。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芒果必须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干净卫生的、以前从未用过的材料包装。
  2.每个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以及可以识别芒果的品种、产地、包装厂的英文信息(式样见附1)。
  3.货物托盘包装上加贴由MINFAL设计,经AQSIQ认可的检疫标识(式样见附2)。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验检疫合格的,MINFAL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植检证书附加声明中须注明“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芒果符合中国和巴基斯坦2003年11月3日签署的关于巴基斯坦芒果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的要求”(The mangoes covered by this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established in the phytosanitary protocol on mangoes for entry into China,which was signed between China and Pakistan on November 3,2003)。
  3.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已经过48℃持续1小时的热水处理。
  七、进境要求
  (一)允许入境港口
  北京、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南京、乌鲁木齐和红其拉甫。
  (二)有关证书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2.核查进境芒果是否附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第十二节的有关规定,对进境芒果实施检验检疫。
  八、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一)经检验检疫发现包装不符合第六条第(三)项有关规定,该批芒果不准入境。
  (二)若发现有来自未经批准的包装厂生产加工的芒果,不准入境。
  (三)若检疫发现第五条所列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将对该批芒果进行销毁或退货处理,同时将暂停芒果输华,直至查清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并经中方认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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