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开发管理纲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和保护油气资源,合理开发油田,加强对油田开发工作的宏观控制,规范油田开发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 油田开发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
第三条 油田开发必须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油藏评价,加快新油田开发上产,搞好老油田调整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油田采收率,实现原油生产稳定增长和石油资源接替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 油田开发主要包括以油田开发地质为基础的油藏工程、钻井工程、采油工程、地面工程、经济评价等多种专业。油田开发工作必须进行多学科综合研究,发挥各专业协同的系统优势,实现油田科学、有效地开发。
第五条 油田开发要把油藏地质研究贯穿始终,及时掌握油藏动态,根据油藏特点及所处的开发阶段,制定合理的调控措施,改善开发效果,使油田达到较高的经济采收率。
第六条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共享,加大油田开发中重大核心技术的攻关和成熟技术的集成与推广应用。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搞好信息化建设。
第七条 依靠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优化投资结构,实行精细管理,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油田开发效益最大化。
第八条 油田开发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岗位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与管理队伍,为全面完成开发任务提供保障。
第九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油田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都要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健康、安全、环境(HSE)体系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能源与自然的和谐。
第十条 本《纲要》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油(气)田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的陆上油田开发活动。控股、参股公司和国内合作的陆上油田开发活动参照执行。
第二章 油藏评价
第十一条 含油构造或圈闭经预探提交控制储量(或有重大发现),并经初步分析认为具有开采价值后,进入油藏评价阶段。油藏评价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油藏评价部署方案;进行油藏技术经济评价;对于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油藏,提交探明储量,编制油田开发方案。
第十二条 油藏评价项目的立项依据是油藏评价部署方案,要按照评价项目的资源吸引力、落实程度、开发价值等因素进行优选排序,达不到标准的项目不能编制油藏评价部署方案,没有编制油藏评价部署方案的项目不能立项。
第十三条 油藏评价部署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目标概况、油藏评价部署、油田开发概念方案、经济评价、风险分析、实施要求等。
1.评价目标概况应概述预探简况、已录取的基础资料、控制储量和预探阶段取得的认识及成果。
2.油藏评价部署要遵循整体部署、分批实施、及时调整的原则。不同类型油藏应有不同的侧重点。要根据油藏地质特征(构造、储层、流体性质、油藏类型、地质概念模型及探明储量估算、产能分析等)论述油藏评价部署的依据,提出油藏评价部署解决的主要问题、评价工作量及工作进度、评价投资和预期评价成果。
3.油藏评价部署的依据及工作量应根据需解决的主要地质问题确定。为了满足申报探明储量和编制开发方案的需要,应提出油藏评价工作录取资料要求和工作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地震、评价井、取心、录井、测井、试油、试采、试井、室内实验和矿场先导试验等。投资核算要做到细化、准确、合理,预期评价成果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