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
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军工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委属各高校:
为了深入贯彻“强化基础、提高能力、军民结合、跨越发展”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和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适应武器装备研制和军工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国防科工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现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军工集团公司、委属各高校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总目标的实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政策和业务优势,加大对基层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在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和信息利用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特此通知。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
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总体方案
为使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提升军工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武器装备和军工战略产品研制生产的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军工企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国防科工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联合在各军工集团公司和委属高校组织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实际,坚持激励创新、量质并进、战略支撑、服务主业的原则,充分调动军工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和运用能力,努力开创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一)各委属高校、90%以上的保留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军工企事业单位以及80%以上的基层军工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国防科研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力度明显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明显提高。保留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的申请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