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装运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芒果必须来自IMOA注册果园。
2.按照议定书要求,IMOA对输华芒果进行检疫和管理,确保输往中国的芒果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一旦在芒果上发现第五条中所列的检疫性有害生物,IMOA将立即通知AQSIQ,并暂停有关地区的芒果输华,直至采取有效措施重新满足中方要求,并经中方确认后方可恢复出口。
4.在芒果生长和收获期,IMOA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和调查,并在每年出口季节开始前,向AQSIQ提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报告。
(二)包装厂管理。
1.芒果须在IMOA注册的6家包装厂(见第四条)加工包装,且在IMOA的严格监管条件下进行。
2.芒果须经过严格的人工选果、杀菌、水洗、烘干、打蜡等工序。
3.芒果须经过48℃持续1小时的热水处理。
4.加工包装过程中,剔除果皮状况和颜色不正常的果实和果实表面的虫体。
5.芒果不带有昆虫、螨类、软体动物、植物根、茎、叶残体和土壤,并经感观检查不带有烂果。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芒果必须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干净卫生的、以前从未用过的材料包装。
2.每个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以及可以识别芒果的品种、产地、包装厂、储藏库的英文信息(式样见附1)。
3.货物托盘包装上加贴由IMOA设计,经AQSIQ认可的检疫标识(式样见附2)。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验检疫合格的,IMOA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2.植检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芒果符合中国和印度2003年6月23日签署的关于印度芒果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的要求”(The mangoes covered by this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established in the Phytosanitary Protocol on Mangoes for entry into China,Which was signed between China and India on June 23,2003)。
3.在出具的植检证书上注明已经过48℃持续1小时的热水处理(Hot watert reatment)。
七、进境要求
(一)允许入境港口。
北京、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南京。
(二)有关证书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