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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397号——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特性
  2.转基因生物的用途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的流向
  4.转基因生物在产地国的批准状况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第349号公告(2004年颁布)
  办事条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作加工原料)
  2.农业部颁发的境外研发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复印件)
  3.进口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说明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作加工原料)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收费标准:3000元/个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特性
  2.标识内容
  3.标注部位
  4.转基因生物入境信息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10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部第349号公告(2004年颁布)
  办事条件:1.申请人应为境内公司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
  ②标签式样或其他说明文件
  ③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
  ④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
  ⑤农业部颁发的境外贸易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和相关批准文件(均为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证书,均为复印件)
  ⑦申请人应当在报检后30日内,向农业部报送《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境信息反馈表》,并于有效期后30日内将未使用的进口标识退回农业部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及安全等级
  2.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研究内容及检测情况
  4.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10份)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3.实验研究、中间试验阶段之外的,还需报送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相应的安全研究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说明
  5.上一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常年受理,每年2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31日和9月30日,在受理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收费标准:环境释放:25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800元/次)生产性试验:30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1000元/次)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及安全等级
  2.转基因生物的检测情况
  3.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10份)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3.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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