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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397号——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397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及我部有关规定,我部对《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农业部公告第312号、第378号同时废止。
  附件: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
  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
  7.农业野生植物(国家Ⅰ级)采集审批
  8.农业野生植物进出口审批
  9.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10.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
  11.农作物种子进口审批
  12.农作物商品种子出口审批
  13.向境外提供农作物(包括草类)种质资源审批
  14.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立项审查
  15.种畜禽进出口审批
  1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胚胎、精液等遗传材料和国家级资源场)
  17.草种进(出)口审批
  18.水产种质资源出口审批
  19.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审批
  20.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审批
  2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制造渔船)
  22.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更新改造渔船)
  2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购置渔船)
  24.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进口渔船)
  25.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
  26.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27.捕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28.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29.外国人在我国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
  30.水产苗种进口(免税)审批(鳗鱼苗)
  31.水产苗种进口(免税)审批(鳗鱼苗除外)
  32.水产苗种进口(免税)审批(首次进口鱼苗)
  33.远洋渔业项目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及安全等级
  2.转基因生物的用途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的批准状况
  4.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4.农业部第349号公告(2004年颁布)
  办事条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于研究、试验和生产)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3.国(境)外安全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件)
  4.进口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说明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登记表》(用于研究、试验和生产)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与安全评价审批同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境外研发商首次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安全性
  2.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安全性
  3.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4.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的批准状况
  5.申请人的相关资格
  法律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9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
  3.输出国(地区)的投放市场证明
  4.输出国(地区)的安全性资料
  5.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发放材料入境审批书。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办理程序发放《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境外研发商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
  4.专业检测。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环境和食用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评审。
  6.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70日
  收费标准:5000元/个
  1.《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

(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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