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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要加强重点人员的学习宣传。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领导同志是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法》能否有效实施,也关系到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能否取得实效。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检查,并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的学习宣传。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是连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行者和推动者。通过加强对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学习宣传,使他们全面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学习宣传。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学习教育。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必须掌握的内容,进行学习、考试。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全面系统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细读原文,使他们熟悉和掌握每个条款的基本含义,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四是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如何,对能否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至关重要。要通过学习宣传,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特别是要培养青少年从小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从而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明显好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学习和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负总责。在当前一个时期,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并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珍爱生命健康,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和单位,要继续用力抓好,没有开展的地区和单位,要乘势而上,全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的力度,运用各种学习宣传手段和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正面宣传,也要有反面宣传,既注重法律条文的宣传,也要利用道路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在宣传形式上,通过现场会、通报会,以案释法,起到警示宣传教育的作用。活动期间,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检查指导,表扬好的,批评差的,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步步深入。与此同时,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四五”普法学习宣传的重点之一,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协调交通、教育、民政、广电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运作。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大字横幅、张贴挂图、编辑工作简报、墙报、举办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要组织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交通警察深入到社区、乡村、企业、学校,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进入社区、进乡村、企业、学校,入户、到人。三是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渗透到素质教育之中,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同时,利用电视、电影、图片等教学方法,进行形象、直观、生动的教育;通过建立少年先锋队道路交通安全岗、安全站等形式,进行法治实践教育,增强大、中、小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宣传手段,开辟《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专栏、专题节目;邀请有关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邀请有关专家发表相关文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免费制作发行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声情并茂的光盘、记录片;发挥中国普法网和其他互联网的作用,增加宣传的容量,增设公益宣传广告,扩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努力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显好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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