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的;
(三)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的。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大于、小于、高于,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各类气象站气象观测场围栏与周围障碍物
边缘和各种影响源体边缘之间距离的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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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类或项目│ 国家基准气候站│ 国家基本气象站│ 国家一般气象站│ 太阳辐射 │
│名称 │ │ │ │ 和日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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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障碍│成排 │≥障碍物高度的10│≥障碍物高度的10│≥障碍物高度的8 │ │
│物距离│ │倍或障碍物遮挡仰│倍或障碍物遮挡仰│倍或障碍物遮挡仰│ │
│ │ │角≤5.71° │角≤5.71° │角≤7.13° │ │
│ ├────┼────────┼────────┼────────┤ │
│ │孤立 │≥障碍物高度的10│≥障碍物高度的8 │≥障碍物高度的3 │在日出、日│
│ │ │倍或障碍物遮挡仰│倍或障碍物遮挡仰│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落方向障碍│
│ │ │角≤5.71° │角≤7.13° │角≤18.44° │物的高度角│
│ │ │ │ │ │≤5°; │
│ │ │ │ │ │四周障碍物│
├───┴────┼────────┼────────┼────────┤不得遮挡仪│
│与铁路路基距离 │ >200米 │ >200米 │ >200米 │器感应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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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路路基距离 │ >30米 │ >30米 │ >3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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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型水体距离 │ >100米 │ >100米 │ >5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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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作物、树木距离│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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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必须大于500米 │
├─────────────────────────────────────────┤
│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酸雨监测站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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