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5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合作医疗不是幌子》为题纰漏了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行为。经卫生部、财政部和周口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厅、财政厅、监察厅分别组成调查组进行认真查证,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资金筹措过程中,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不深入,没有认真贯彻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方法简单,急于求成,赶指标进度,用责任包干、硬性摊派等方式,强迫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甚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代替农民垫付参合资金。据调查,全县共垫资342.4753万元,其中乡政府垫资68.1107万元,乡干部垫资36.3757万元,乡卫生院垫资10.559万元,村集体垫资10.0935万元,村干部垫资146.3675万元,乡村医生垫资70.9689万元。此外,太康县还存在违规使用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不力、虚假冒领合作医疗补助款等现象。
在对全省试点工作检查中还发现,有个别省辖市和试点县(市)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于不顾,没有及时、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或擅自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从专户中转出挪作他用,给基金的安全运行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筹资以及个别试点县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等问题,严重违犯了国家规定,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给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带来了不利影响。省政府决定,对太康县等地的错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省辖市、各试点县(市)及省有关部门:
一、认真汲取太康等试点县的教训,立即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省辖市、各试点县(市)政府要对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立即对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坚决纠正虚报参合人数、垫付参合资金、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等错误做法,确保我省试点工作健康运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
二、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筹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受益期限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强化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风险共担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使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工作中,严禁强迫命令,严禁定指标、压任务,严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或代交合作医疗资金。
在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各试点县(市)政府抓紧筹集今年的合作医疗资金,如期完成农民个人缴费任务。农民个人缴费到位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更不准将已到位的补助资金以各种名义和借口抽回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