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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问题通报的通知

卫生部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在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问题通报的通知
(卫农卫发[2004]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4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合作医疗不是幌子》为题,报道了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存在违规筹资等问题以后,卫生部、财政部和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监察厅、周口市人民政府分别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与核实。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周口市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太康县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了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人民政府也于近日发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问题的通报》,对太康等试点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的错误做法进行了通报批评。现将此通报转发各地。希望各地能从中认真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太康县的问题曝光后,卫生部、财政部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近日,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已研究决定对2003年启动的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地对检查中发现挪用、挤占、贪污合作医疗资金的行为和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乡村干部、乡村医生垫缴合作医疗资金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认真整改。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深入细致的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使农民群众真正在自愿的基础上缴纳参合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指导和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农民中间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研究解决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试点工作。
  附件:河南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问题的通报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河南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在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试点工作中违规筹资等问题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为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03年9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一年的运行实践表明,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利于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目前全省25个试点县(市)已有1197.1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8.09%,共筹集资金32444.1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支出合作医疗资金12919.2万元,有820.7万农民享受到了合作医疗补助,试点县(市)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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