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农民个人或联户经营运输的机运车船和拖拉机,必须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船舶保险(包括碰撞责任保险);从事货运的,还要积极办理承运货物运输保险;从事客运的,还必须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应具有有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执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三、地方法规或者规章中的相关规定
1.《
河北省旅游条例》(2003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条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并向旅游者出具正式单据。
2.《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2003年11月19日)
第五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购买执业责任保险。最低保险额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3.《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向保险机构办理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
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依法履行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