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整规工作要立足于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市场长期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基础。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建设,逐步改善经营和发展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下保单”活动。近年来,一些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沿海和经济较发达地区非法开展保险业务,并有逐步蔓延的趋势,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风险。
保监会将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进行风险提示,同时与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于查实的案件,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外,对非法开展业务人员所属的境外保险公司,已设立营业机构的要限制其继续设立分支机构,未设立机构的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各保监局要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密切注意市场动向,发现此类问题要一查到底,对构成“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积极配合进行侦查取证。对未构成违法犯罪的非法宣传、拉拢客户等行为,要弄清情况,及时上报保监会。
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活动广泛、覆盖面广等优势,及时提供线索,为打击“地下保单”当好助手。对于协助境外人员宣传、销售的境内保险从业人员,所属保险机构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大力整治欺诈误导。欺诈误导是保险业发展中的痼疾,应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着力进行整治。
各保监局要通过发布《投保提示》、开展保险知识宣传等方式,增强广大投保人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广泛监督。对于查实的欺诈误导行为,要严肃处理有关人员;违规人员所属保险机构对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甚至唆使其进行误导的,要一并进行处理。
各保险行业协会要将防范欺诈误导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组织会员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要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黑名单”制度,逐步健全营销员管理系统,完善管理办法;要积极开展面对保险营销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营销员的素质。
各保险公司要规范展业流程和方式,认真做好客户回访工作;强化对保险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严格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处理客户投诉,客观公正地调查核实,如发现有包庇本公司人员、无视客户权益的,监管部门在查实后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