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06号——建瓯锥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06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建瓯锥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建瓯锥栗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建瓯锥栗原产地域范围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建瓯锥栗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瓯政[2003]53号)、《关于要求将建瓯锥栗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中地域范围的补充说明的报告》(瓯政[2003]9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即:福建省建瓯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白露仔、处暑红、温洋红、油榛、乌壳长芒、黄榛、大尖嘴、蔓榛、材榛、长芒仔、圆蒂仔、薄壳仔等12个品种。
  (二)栽培:采用锥栗种子培育适生苗作砧木,选用建瓯锥栗品种穗条进行嫁接。采用修剪、疏花疏果等方法进行花果量调节。
  (三)采收:总苞呈黄色并自然开裂,坚果呈棕褐色和红褐色并具光泽时采收。
  (四)坚果特性:坚果果粒均匀、外观亮泽、果仁饱满,呈黄白色或淡黄色,栗味浓郁,肉质细嫩,单果重≥6.5g。鲜果状态下180天以内,鲜果蛋白质≥6%;淀粉55%-70%;脂肪≤3%;水溶性总糖≥9%。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