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办水保[2004]110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根据《水利部贯彻<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水人教[2002]495号)以及《水利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水人教[2001]331号)的要求,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纲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纲要(2004-2008)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纲要(2004-2008年)
为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根据《水利部贯彻〈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水人教[2002]49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人教[2003]11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水人教[2001]331号)精神,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水土保持培训工作现状与问题
(一)水土保持培训工作现状
我国现有水土保持从业人员达10万多人。除中央所属外,省级各类水土保持从业人员1350人;地级各类水土保持从业人员4620人;县级各类水土保持从业人员91730人。其中行政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14900人;监督执法机构的从业人员67590人;技术推广与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10390人;科研机构的从业人员2400人;监测机构的从业人员2380人。
近年来,全国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工作逐步展开,培训内容不断拓展,受训人数逐年增加。水利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行业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持证上岗、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培训等专项培训。各流域机构和各省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也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每年省级以上的水土保持业务培训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