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4年第16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现予以公告。
二00四年八月九日
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
┏━━━┯━━━━━┯━━━━┯━━━━━━━━━━━━━┯━━━━━━┓
┃种类 │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
┃ │(代码) │ │ │ ┃
┠───┼─────┼────┼─────────────┼──────┨
┃漂白剂│焦亚硫酸钠│黄花菜 │0.2(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 ┃
┠───┼─────┼────┼─────────────┼──────┨
┃ │硫磺 │黄花菜 │0.2(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只限用于熏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