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
打击进境肉类伪造证书的通知
(2004年6月17日 国质检食函[2004]47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日,广东、上海、深圳、珠海、海南等检验检疫局在口岸接受报检审核单证时,在从美国、加拿大、丹麦等国进境冻肉产品中发现了伪造的外方检验检疫证书。
为切实加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单证、更换包装等手段,把疫区或违规肉类产品非法输入内地,有效地防止动物疫情传入,确保进境肉类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现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如下:
一、各检验检疫局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保持打击非法入境肉类的高压态势。鉴于当前出现的非法入境肉类最新动态,各检验检疫局应加强对各口岸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进口货物特别是冻柜的查验力度,提高一线人员的警惕性和责任意识,增强对异常现象的敏感性和应变能力,保障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工作质量。
二、各检验检疫局必须高度重视进境肉类产品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的审核工作,根据已下发的证书样本,大力加强进境肉类产品出口国检验检疫证书的审核工作,严厉打击伪造进境肉类检验检疫证书的行为。经查证检验检疫证书系伪造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质检总局。
三、总局已确认的出口国官方检验检疫证书有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具体情况如下:
1.澳大利亚肉类检验检疫证书详见[《
关于澳大利亚向我国出口肉证书的认证问题的通知》(国检办函[1998]45号)]。
2.加拿大肉类检验检疫证书详见[《关于下发加拿大食品署肉类产品检验证书的通知》(质检食函 [2004]85号)]。
3.美国肉类检验检疫证书详见[《关于下发美国新版卫生证书的通知》(质检食函[2004]143号)]。
四、目前总局正在与有关国家就建立证书电子核查系统事宜进行沟通,请各局按照已下发的证书样本进行验证,口岸验证中一经发现可疑或无法确定证书真伪的,请将情况及时上报质检总局,通过总局进一步进行证书真伪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