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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使用《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使用
《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的通知
(2004年6月17日 国质检通函[2004]46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总局“大通关”建设总体部署和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为规范检验检疫实验室资源的管理,总局同意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推广使用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LRP2000 FOR AQSIQ4.0标准版(简称LRP2000)》,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
  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国内检测和校准行业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必需手段,推广实验室资源管理系统,对提高实验室资源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缩短检测周期,更好地为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服务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的电子监管系统,将采用数据交换方式,利用实验室检测数据的电子信息进行出入境货物监管放行的辅助决策,实现提速、增效、减负、严密监管的要求。LRP2000于2000年通过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司组织的科技鉴定,2001年被列入科技部十五重大公关课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研究”的基础数据采集与上报平台,2003年被列入总局大通关建设和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组成部分。该系统在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珠海等检验检疫局进行了试点使用。不仅具备实验室管理软件常用的检测业务流程管理、综合查询、统计、报告摸板定制等功能,还专门针对检验检疫的业务特点进行了大量的定制开发,实现了与CIQ2000双向对接和数字签名功能,适用于食品、微生物、化矿金、纺织、轻工、机电和动植物检疫等各类实验室的管理。各局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LRP2000系统的组织推广实施工作。
  二、推广方式及购买费用
  LRP2000系统的推广使用,采取自愿方式。购买数量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自定,并与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后签订合同。
  该系统费用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含安装费)/套,安装后第一年免费维护,第二年起维护费不超过3000元/年。所需费用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大通关建设及实验室管理的要求,列入本单位预算解决 (包括服务器、数据库等硬件不足部分)。
  推广使用中如遇问题,请报总局通关司和科技司。
  联系单位: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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