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运动员招生进退队、考勤、参赛、输送等制度规范齐全是指:
(1)所规定的各类齐全;
(2)各种制度的检查、落实材料规范、记载详实。
5.以上四条齐全规范计5分,缺少一项计3分,缺少二项计2分,缺少三项计1分。
6.以上四条未进入微机管理,降一档计分。
7.教练员业务档案应包括教练员登记表、综合考核评定、职称考核和晋升、进修、奖惩、训练成果等的记录,发表的论文、著作、训练总结等。
8.检查认定前两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七)人才库(5分)
1.运动员人才库应包括:形态、机能、生理、生化、一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等内容,应有参赛、输送、综合达标、文化课成绩等资料记录。
2.运动员技术档案逐项检测填写,内容要齐全、规范。
3.微机档案数据库存档要分项目、时间,详实记录。
4.入库率=入库学生数与学校学生总数之比×100%。其中,中专性质体育运动学校中的学生数不包括师资班学生。
5.检查认定前两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八)教学训练大纲(4分)
1.本条目评定是以参加原国家体委和国家体育总局研制颁布的各项目教学训练大纲考核项目的学生人数为基数,统计计算达到优秀的人数比例。
2.因故未能参加“大纲”考核的学生,但已达到一级运动员的,可按优秀标准统计计算。
3.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尚未研制颁布“大纲”的项目,但有等级标准的运动项目,在认定中可按已达到一级运动员数量统计计算。
4.既无“大纲”也无等级标准的运动项目,在认定中将对该项目学生不予统计计算。
5.参加“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各项指标成绩齐全的学生,方可统计计算,否则不予统计。
6.对运动员的考核,每年应按国家及学校研制的“大纲”或要求全面测试一次。
7.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学生,可不予统计,但已达标的学生可统计在内。已输送的运动员但在规定年限内的可统计计算。
8.对于既有“大纲”达标成绩,又有等级标准的学生,以其最好成绩计算。
9.必备材料:
(1)学校“大纲”综合考核评定工作的制度、办法、工作记录、总结及有关资料;
(2)达等级运动员有关证明材料;
(3)测评依据学生运动班分项目学生情况表等。
10.检查认定前两年工作资料(含认定工作当年)。
二、人才质量(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