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普查机构负责登记表的收表审表工作。上报普查表应与发表对象进行核对,做到单位不重不漏。
(二)普查人员对上报的基础普查表应进行人工审核、汇总、人工审核重点审查以下三点:
1.同一单位同场地是否重复填表;
2.系统代码与单位主要性质业务活动是否一致;
3.表中相关指标,互有联系的带有逻辑性的要进行核对计算。
验收不合格的表,应及时指导填报人员更正。审核合格的表,审表人必须签字,存档备查。
(三)省级普查机构要对省各级普查部门记录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级统计资料并进行核对,对有差异的情况进行研究解决,把问题尽量消失在基层。
五、数据录入和数据处理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搞好本地区的数据处理工作。
(二)上一级普查机构负责对下一级普查人员的录入和数据处理进行培训,并负责解决录入和数据处理等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录入员必须将录入的数据登记建档。录入的数据必须与登记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
(四)录入完成后,须对全部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对于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
(五)综合表一览表是由普查软件自动汇总,应对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汇总结果有问题的必须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
六、数据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上级普查机构负责验收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数据验收要有记录,验收合格后,由质量控制负责人签字并由普查机构负责人签字上报。
(二)国家普查办公室采取两次报送数据的方法控制数据质量。国家普查办对各地区上报的综合表、一览表等,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及时反馈意见,各省普查办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查实补漏,校正后再上报全部数据。对验收质量问题较多的数据,要退回报送单位复查校正后重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三)数据验收时,各级普查机构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数据进行详细抽查和审核。如果差错率高于规定要求,应退回上报单位进行复查,校正后再报。数据抽查必须填写数据质量报告单。报告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抽查场地数、差错指标数、差错场地数、差错原因以及差错率。
┌───────┬─────────────┬─────────────┐
│ │ 甲表制取比例 │ 允许差错率 │
├───────┼─────────────┼─────────────┤
│县级 │ 1% │ <1/100 │
├───────┼─────────────┼─────────────┤
│地区级 │ 0.5% │ <1/100 │
├───────┼─────────────┼─────────────┤
│省级 │ 0.5% │ <1/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