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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渗滤液控制系统包括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雨水集排水系统、地下水集排水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四部分。
  渗滤液集排水系统由初级集排水系统、次级集排水系统和排出水系统组成,其中初级集排水系统由排水层、过滤层、集水管组成,排出水系统包括集水井、泵、阀、排水管道和带孔的竖井组成。排水层材料、过滤层材料和集排水管材应符合有关规定,集排水管道应首先用无纺布包裹,管材优先选用HDPE材质。
  填埋场应在上游和周边设雨水集排水系统;应设立区域堤坝,并设立独立排水系统,将填埋区的渗滤液和未填埋区的未污染雨水分别排出;应建设对包括全场雨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的系统。
  地下水排水系统包括按水流方向布置的干管和横向布置的支管,干管应保证两根以上,管道下部应铺设混凝土管基,管道直径应不小于15cm。
  渗滤液在排入自然环境前必须经过严格处理,满足废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渗滤液如果不能送到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其它污水处理场处理,则必须在场内单独设置渗滤液处理设施。
  对于同时具有焚烧和填埋工艺的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中心,应统筹考虑焚烧和填埋污水处理系统
  (四)监测系统
  在运行期和封场后应对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进行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明确各监测点的布置、监测项目、采样频次。渗滤液监测包括水位和水质监测,监察频率应最少每月一次。地下水监测井最少应有四口,上游设一口,下游设三口,成扇形分布。地下水污染监测应在封场后连续监测30年。重点监测渗滤液水质水量的情况,如发现指标变化或超标,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五)封场
  应制定符合标准的封场措施,并保证在封场后持续进行30年的护理和监测。
  (六)系统配置
  填埋场应包括接受与储存系统、分析鉴别系统、预处理系统、填埋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监测系统、填埋气体收集控制系统、最终覆盖系统等。其中场址选择、防渗层结构设计、水气集排设施是关键环节,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进行优化设计。接受与贮存系统和分析鉴别系统可以与焚烧厂合建。填埋场应设备用电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设有火情监测和灭火设施;应建一定量的停车场和车辆清洗设施。
  八、总图布置复核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总图布置应统筹考虑各工艺,尤其是焚烧处置工艺和填埋工艺。应在场区平面图中给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系统的总体布置。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并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米,车行道应设环形道路,应方便危险废物运输车的出入。厂房外应设消防道路,其宽度应大于3.5米。全部厂区道路应采用水泥混凝土或者沥青混凝土,道路的荷载等级应符合国家《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中的有关规定。
  (一)高温热处置系统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要建(构)筑物应包括:地磅房、焚烧厂房(含尾气处理设施)、稳定固化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填埋场、废物贮存库、油料库、变配电所、备品材料库,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办公楼、分析化验室、食堂、浴室、锅炉房、汽车库、洗车房、停车场、传达室等。办公和生活设施用房要按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装修标准,外立面一般不得进行装修,室内装修应简洁大方,不得用高档装修材料。
  焚烧厂应以焚烧厂房为主体和中心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的布置应按处理流程合理安排。生产设施应与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形成明显的分区。道路设置应根据处置规模、运输要求、管线布置等因素合理确定。地磅房应设在焚烧厂物流入口处,洗车设施宜位于厂物流出口附近。处置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二)安全填埋系统
  填埋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及安装防止家畜、野生动物和无关人员进入的必要设施;填埋场入口处必须设有相应吨位的地磅房;填埋场必须有洗车设施,洗车设施宜设于距离停车场、污水处理系统及填埋场出口最近的位置;填埋场区的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不宜小于6m,各个处理单元旁边都应设有消防道路,消防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总平面布置图上应包含出入口、填埋区、预处理区、分析监测区、渗滤液处理区、贮存区、洗车区、停车区等主要内容,其中某些设施与焚烧工艺统筹合并建设的,也需在填埋场平面布置图上进行表示。填埋场附属设施占地比例不应超过总面积的50%,填埋场的主要废物处理设施应当与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相隔离。
  九、投资和财务评价复核
  (一)投资估算
  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内还单独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列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厂房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等。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估算不能将焚烧系统投资仅作为一个数据列出,应分进料、焚烧炉、尾气处理、废水处理、灰渣处理、余热利用、自控、监测等项目逐一列出。对于关键设备的结构、材质、性能等应加以说明,与投资估算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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